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党委,机关各部、处(室):

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积极向上、廉洁奉公、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守牢廉洁底线。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要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自我约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发生。

二、严明纪律要求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综合发挥党的纪律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和通过物流快递“隔空收礼送礼”;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讲阔气、比排场、餐饮浪费;严禁公款吃喝、公款聚餐、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坚决杜绝“吃校友”“吃家长”“吃学生”;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严禁酒驾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严禁违反值班纪律及外出报告制度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确保安全有序过节。

三、严肃监督执纪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将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加强节日期间遵守纪律规矩和“十严禁”要求情况监督检查,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对不收敛、不知止等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始终保持高压惩治态势。各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为畅通反映问题渠道,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码上举报:山东省纪委监委12388网上举报平台
举报电话:0635-8239309
 
 

省纪委监委驻聊城大学纪检监察组、聊城大学纪委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