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
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大委〔2018〕64号)要求,现将2018年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学校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
二、时间安排
2019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述责述廉的内容主要围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责”和“廉”进行,重点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1.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支部延伸等情况。
2.落实“两个维护”,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等情况。
3.支持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职责,贯彻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管理办法情况。
4.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廉政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落实纪检监察监督重要事项事前报告备案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等情况。
(二)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
1.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2.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落实“四个服从”,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
3.带头遵守党的廉洁纪律,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情况。
4.带头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
5.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等情况。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落实学校《关于学习贯彻<山东省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聊大办发〔2016〕16号)等情况。
(三)加强教育和监督情况
1.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教育和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守纪律、讲规矩等情况。
2.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师生的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提醒和纠正等情况。
(四)述责述廉对象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情况
(五)存在问题与下步打算
对2018年度单位内受到问责、诫勉、纪律处分情况以及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原因剖析,明确2019年度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
四、方法步骤
(一)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学校党委、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述责述廉的主要内容要求,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后,于2019年3月11日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到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人:许利,电话:8239309,邮箱:jw@lcu.edu.cn)。
(二)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结合学校纪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述责述廉会议。会上部分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逐一向学校纪委全会作述责述廉报告(现场述责述廉人员名单另行通知),纪委委员有针对性地询问,并结合述责述廉报告、询问以及平时掌握情况,提出具体评议意见,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评议表。如有必要,经纪委全会审议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可以开展质询。其他单位党组织书记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一并接受纪委全会民主评议。会后,评议结果、意见建议以及需要整改的问题,书面反馈述责述廉对象。
述责述廉评议前,校纪委委员要深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进行调研,通过座谈、查阅相关材料等,进一步了解情况。
(三)整改落实。述责述廉对象根据书面反馈情况和纪委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认真抓好落实,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隐瞒、回避重要问题或者弄虚作假,以及存在问题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1.2018年度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
廉人员名单
2.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评议表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附件1
2018年度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
述责述廉人员名单
序号 |
党组织 |
述责述廉人员 |
1 |
机关党总支 |
李新海 |
2 |
后备军官学院党总支 |
陈传利 |
3 |
安全保卫处党总支 |
李宗念 |
4 |
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 |
吕伯东 |
5 |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
刘哲 |
6 |
图书馆党总支 |
刘牧 |
7 |
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 |
白青 |
8 |
文学院党总支 |
辛业 |
9 |
法学院党总支 |
张华筠 |
10 |
商学院党总支 |
宋士云 |
11 |
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育学院)党总支 |
齐登红 |
12 |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 |
苏明海 |
13 |
美术学院党总支 |
王瑛 |
14 |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
邵鑫 |
15 |
体育学院党总支 |
夏祥合 |
16 |
传媒技术学院党总支 |
宋培宪 |
17 |
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 |
李军 |
18 |
计算机学院党总支 |
康殿峰 |
19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
魏宪朝 |
20 |
附小党支部 |
唐云霞 |
21 |
农学院分党委 |
邢金修 |
22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党总支 |
张金保 |
23 |
数学科学学院党总支 |
赵清理 |
24 |
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 |
冯泽静 |
25 |
环境与规划学院党总支 |
李磊 |
26 |
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 |
王术皓 |
27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 |
孟庆华 |
2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
徐雷 |
29 |
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 |
朱明英 |
30 |
社会体育部党总支 |
李义达 |
31 |
药学院党总支 |
刘德芳 |
32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 |
孙德海 |
33 |
医学院党总支 |
朱奇 |
附件2
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
述责述廉评议表
(姓名) |
(职务) |
|||||||
总体评价 |
好 |
|
较好 |
|
一般 |
|
差 |
|
评议 内容 |
1.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
|||||||
好 |
|
较好 |
|
一般 |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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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情况 推进反腐败工作情况 |
||||||||
好 |
|
较好 |
|
一般 |
|
差 |
|
|
3.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 |
||||||||
好 |
|
较好 |
|
一般 |
|
差 |
|
|
评议意见: |
注:1.评价意见分“好、较好、一般、差”四项,请在相应栏中打“√”。每个栏目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根据实际情况,对述责述廉对象提出具体评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