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

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大委〔2018〕64号要求,现将2018年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学校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

二、时间安排

2019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述责述廉的内容围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责”和“廉”进行,重点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1.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支部延伸等情况。

2.落实“两个维护”,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等情况。

3.支持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职责,贯彻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管理办法情况。

4.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廉政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落实纪检监察监督重要事项事前报告备案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等情况

(二)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

1.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2.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落实“四个服从”,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

3.带头遵守党的廉洁纪律,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情况。

4.带头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

5.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等情况。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落实学校《关于学习贯彻<山东省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聊大办发2016〕16号)等情况。

(三)加强教育和监督情况

1.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教育和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守纪律、讲规矩情况。

2.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师生的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提醒和纠正情况

(四)述责述廉对象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情况

(五)存在问题与下步打算

2018年度单位内受到问责、诫勉、纪律处分情况以及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原因剖析,明确2019年度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

四、方法步骤

(一)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学校党委、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述责述廉的主要内容要求,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后,于2019年3月11日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到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人:许利,电话:8239309,邮箱:jw@lcu.edu.cn)。

(二)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结合学校纪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述责述廉会议。会上部分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逐一向学校纪委全会作述责述廉报告(现场述责述廉人员名单另行通知),纪委委员有针对性地询问,并结合述责述廉报告、询问以及平时掌握情况,提出具体评议意见,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评议表。如有必要,经纪委全会审议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可以开展质询。其他单位党组织书记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一并接受纪委全会民主评议。会后,评议结果、意见建议以及需要整改的问题,书面反馈述责述廉对象。

述责述廉评议前,校纪委委员要深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进行调研,通过座谈、查阅相关材料等,进一步了解情况。

(三)整改落实。述责述廉对象根据书面反馈情况和纪委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认真抓好落实,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隐瞒、回避重要问题或者弄虚作假,以及存在问题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1.2018年度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

廉人员名单

      2.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评议表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9年31


附件1

 

2018年度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

述责述廉人员名单

序号

党组织

述责述廉人员

1

机关党总支

李新海

2

后备军官学院党总支

陈传利

3

安全保卫处党总支

李宗念

4

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

吕伯东

5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刘哲

6

图书馆党总支

刘牧

7

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

白青

8

文学院党总支

辛业

9

法学院党总支

张华筠

10

商学院党总支

宋士云

11

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育学院)党总支

齐登红

12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

苏明海

13

美术学院党总支

王瑛

14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邵鑫

15

体育学院党总支

夏祥合

16

传媒技术学院党总支

宋培宪

17

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

李军

18

计算机学院党总支

康殿峰

19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魏宪朝

20

附小党支部

唐云霞

21

农学院分党委

邢金修

22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党总支

张金保

23

数学科学学院党总支

赵清理

24

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

冯泽静

25

环境与规划学院党总支

李磊

26

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

王术皓

27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

孟庆华

2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徐雷

29

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

朱明英

30

社会体育部党总支

李义达

31

药学院党总支

刘德芳

3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

孙德海

33

医学院党总支

朱奇

 


附件2

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

述责述廉评议表

(姓名)

(职务)

总体评价

 

较好

 

一般

 

 

评议

内容

1.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较好

 

一般

 

 

2.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情况

推进反腐败工作情况

 

较好

 

一般

 

 

3.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

 

较好

 

一般

 

 

评议意见:  

注:1.评价意见分“好、较好、一般、差”四项,请在相应栏中打“√”。每个栏目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根据实际情况,对述责述廉对象提出具体评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