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能职责,强化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推动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通过监督保障党和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探索强化监督职能,做深做实做细近距离、常态化、可视化监督,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的实践
准确把握政治监督定位。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积极探索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的方式方法。有的省级纪委监委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本地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形成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的“清单+台账”,既督促地方和部门制定党委(党组)、一把手、分管领导责任清单,又督促地方纪委监委和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建立监督台账,实现履责“一单清”、监督“一账明”。有的省级纪委监委深刻反思以往本地区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教训,协助省委严明纪律整顿作风、肃清恶劣政治影响,努力实现政治上查清、整治上彻底、长远上规范的目标。有的地方纪委监委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围绕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建立政治生态考核评价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因时因势确立监督重点。深入总结、归纳、提升实践经验,因时而变、因势而动确立监督重点。在围绕“六稳”“六保”开展监督方面,制定履职清单突出责任落实,督促相关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在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开展监督方面,纪委监委既督又战,派出大量纪检监察干部蹲点督查,实现对所在地区贫困村监督全覆盖,实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动态清零;有的纪委监委实行领导分片包点和向深度贫困县派出督导组的方式,运用调研督查、清单管理等方式,提升监督针对性、有效性。
靶向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作为干部队伍中的“关键少数”,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纪委书记定期约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有的督促党委(党组)制定责任清单,聚焦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通过实施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方式,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检查考评机制,强化日常监督下沉一线,细化制定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考评,采取日常监督与动态抽查相结合、问题导向和查纠并举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突出问题。
贯通融合释放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必须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协同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厘清相关业务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视巡察机构各自职责职能基础上,形成立足本职、互动互补的工作机制,重点规范了“四个关系”:建立机关内部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室与室的关系;建立与派驻监督协同联动机制,规范室与组的关系;建立与巡视巡察监督协同配合机制,规范室与巡的关系;建立监督工作上下联动机制,规范上下级纪委监委的关系。推动成果互通,建成信息查询、机关管理、案件管理、宣传推送等数据平台,破除信息壁垒,畅通共享渠道,深化工作联通,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加强案件剖析和政治生态分析,及时向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派出)机构提供相关报告和剖析材料。有效运用巡视巡察成果,优先办理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整改。
应当着力加强和改进的方向
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引领性。一些地方对于政治监督要监督什么、要监督谁、怎么监督,尤其是具体的方式方法和路径载体还不够明确,这种情况越往基层越明显。有的地方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结合不紧密,甚至将政治监督与其他监督割裂开来。此外,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监督如何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同,仍需探索加强。
进一步增强日常监督精准性。日常监督点多面广,如果分散发力,就难以保证监督精准性。有的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上就事论事,不能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把握和看待问题,对政治生态分析浮皮潦草,没有对被监督单位基本情况、生态状况、权力运行风险点进行全方位研判,通过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较少。有的对监督和办案的关系理解存在偏差,把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割裂开来,把主要精力放在审查调查上,纪委常委会很少专题研究监督工作,没有形成有效合力。有的在日常监督中仍然存在坐等举报的情况,事后监督多,事前和事中监督少,加上工作部署研究不深、调研不足,很少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很难精准找到监督切入点。
进一步探索监督方式多样性。监督方式的多样性、有效性直接影响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的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手段陈旧单一,过度依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督查检查等传统方式,主动发现问题相对较少,在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开展监督方面存在短板。有的纪委监委不能准确区分不同违纪情形,不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监督方法使用不平衡,导致出现监督针对性、实效性不足等问题。有的纪委监委可检验、可感知、可评价的监督方式不够多,审查调查室和监督检查室没有建立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案件剖析、提出监督建议等机制,在督促做好“后半篇文章”上还没有形成明确的抓手和固定的机制。
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加强日常监督。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一个重在强调监督的政治性、方向性,一个重在强调监督的基础性、长期性,二者理念相通、目标一致、内在统一。政治监督是日常监督的根本统领,只有始终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才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政治监督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职责、重点任务结合起来,聚焦党组织、党员干部中长期存在的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督查督办、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列席会议、听取汇报、情况通报等监督方式,从具体业务、具体案例入手,用政治眼光、政治视角审视问题、研判问题,查找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担当上的深层次偏差。
把握监督内涵推动更高水平“三转”。立足当前主责主业内涵外延新变化,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防止“三转”不彻底甚至“回头转”的倾向,坚决杜绝监督职能任意发散、监督对象盲目扩张、监督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要坚持贯通融合,精准把握“四项监督”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明确各项监督权责关系,在充分发挥各自监督作用基础上加强统筹衔接、增强工作协同,推进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有效形成监督合力。
以精准思维开展监督。坚持精准定位,通过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等制度,以及与相关党委(党组)定期会商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线索联合排查、共同研判政治生态等机制,用好用足列席党委(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监督、检查抽查、调研督导等日常监督方法。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问题线索精准处置,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约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和责令作出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创新运用信息化监督手段,加强对各类监督信息的整合、梳理和分析,通过数据碰撞、精准识别及时发现问题,借助大数据技术将监督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掌握从数据中精准发现问题的本领。
健全日常监督长效机制。找准重点、分类施策,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近距离、常态化、长效性、可视化的监督机制。要深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健全完善项目化管理、履责提醒和定期交账制度,全流程管控责任落实,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机制。要坚持守正创新,用好用足传统手段的同时,探索总结务实管用的新方法,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坚持一案一总结,善于利用典型案件深刻剖析案发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