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倾听人民群众心声的窗口,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受理范围为党员、党组织违犯党纪的行为,监察对象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以及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如何做好信访工作,切实解决信访反映的各类问题,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课题。笔者结合信访工作实践,就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是对待初信初访要“看重”。信访举报的原因多种多样,目的各有不同,问题性质较为复杂。每件信访件都代表着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期盼和信任,做好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处理工作十分重要。有的信访问题明确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受理、办理、处置、答复;有的信访问题既涉及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又与其他机关业务有关,要用法治化的思维,精准做好分类处置;有的信访虽然表象上看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但经过深入了解,发现与有关地区、部门、单位的工作作风不实存在一定关联,涉嫌违反工作纪律或群众纪律。因此在处理初信初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纪法思维,以讲政治的高度,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或是检视工作作风方面的不足,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二是查处答复工作要“慎重”。要善于以专业的视角对信访举报进行梳理甄别,及时分类流转到有关业务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查处工作。切忌查处工作走过场,更不能为了了结线索,随意打发信访举报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运用党纪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提供可查性较高的线索,最大限度提升信访举报的质效。对于实名举报,做到件件有答复,面对面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于匿名信访举报,查证属实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可以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办结果。
三是对信访举报的问题要反向审视。每一件信访件,都能透视出背后的问题,有的表面上贪腐或渎职问题突出,进一步深挖,又发现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有的背后反映了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有的反映了工作作风飘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责、怕担责、遇到问题绕着走的问题;有的则反映出工作能力不足,法治水平欠缺,依法履职意识不强等问题。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信访举报时,不能就信访办信访,信访部门要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部门通力协作,通过反向审视,洞察引发信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所辖地区、部门、单位检举控告情况,开展反向审视、定期研判,形成有价值的分析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监督职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季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