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具体的、实践的,必须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有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认识不深不准,对高质量发展内涵规律把握不到位,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三转’不平衡不协调。”“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增强‘主动转’的自觉。”这些论述,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三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三转”推动了纪检监察机关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和深入转变,不断赋予纪检监察工作新的生机和活力。随着“三项改革”的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任务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适应新形势、站位新起点,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融合好、贯通好、执行好,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

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根本职责使命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全会工作报告明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不能简单以办大案、查处人数等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要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履行职能、改进方式、转变作风的始终。

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三转”的实质是各级纪委监委自觉尊崇党章和宪法,确保监督职责更明确、更聚焦。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专设一部分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部署,并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制度,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按照四中全会要求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以一体推进“三不”为着力方向,以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为先导和动力,以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深化“三转”为重要保障,创新监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聚焦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

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要在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上下功夫,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工作报告提出,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充分发挥了党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作用,强化了纪委监委的政治机关和监督专责机关定位。纪委监委按照党中央部署,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神”的重铸。在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仍需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与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相协调,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工作报告要求,“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增强‘主动转’的自觉。”切实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水平。要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上做表率,牢固树立制度意识、纪法思维、规矩意识,提高按照制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要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切实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要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制度能力建设,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转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