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乘胜前进深化"三转"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在昨天召开的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王岐山同志强调,“三转”要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这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置于新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中央纪委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提出并带头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先后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两轮调整优化,在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方面攥紧拳头打出去,形成了鲜明的工作特点,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三转”,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必然要求,既要观一时之变,更要观长效之态;既要看一域之功,更要看全局之效。当前,推进“三转”呼声很高、应声很齐,但各地实际推进得怎么样,有没有“身转心不转”的问题,有没有“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问题,有没有“上下一般粗”的问题,有没有“亦步亦趋、墨守成规”的问题……这需要引起我们的警惕和深思,更需要我们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解决,否则“三转”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只有及时把中央的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迅速跟上中央纪委的步伐,统一思想、乘胜前进,才能把“三转”推到更高的层次,推向更广的层面。

深化“三转”,首先要转思想。思想不转,“三转”很可能是虚转、空转。要深刻认识到,“三转”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使然,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必然选择,也是党章对纪委的具体要求。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薄,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面对“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务之急就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回归主业主责,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把执纪监督问责拿起来,深化作风建设,增强党的观念,严肃组织纪律,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深化“三转”,关键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转职能,就是要明确职能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深化机构改革,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主业上来;切实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职责越明确越聚焦,工作就越具体越深入,也就越要求工作方式的改变。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攥紧拳头、突出主业,把“三转”真正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实现内涵与外延的统一。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执纪的专责机关,转变作风尤为重要,必须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带头纠正“四风”,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工作是否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否取得人民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是检验“三转”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目前“三转”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但落实“三转”仍然任重道远。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识统一了,定位准确了,责任明晰了,上下齐心、善做善成,就一定能守住职能定位,提高履职能力,以“三转”的新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