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守纪律、讲规矩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党员干部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在遵规守纪上必须过得硬,不允许搞特殊、不允许搞下不为例。基层党员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更要做到严格遵守、自警自励。
十八大以来,各地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信心得到极大提升,官场的清风正气正在养成,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四风”问题并没有完全清除,党内纪律观念淡薄、不守规矩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基层党组织还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个别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党规,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把个人凌驾于纪律和规矩之上;有些党员干部不讲规矩,搞特殊、耍霸道;一些党员干部脱离基层、脱离群众等等,甚至损害群众利益。这些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很大程度影响甚至在局部损害着我们党的形象。
基层党员干部不能因为职位不高就放松纪律要求。纪律约束对每个党员都一视同仁,无论职位高低,都要遵守纪律规矩。在人民群众眼中,基层党员干部是先进思想的引领者,是遵规守纪、一心为民的践行者。“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人民群众看到的党员干部形象,恰恰就是身边党员的一言一行。借口职位不高、“犯点错误影响不大”而不遵规守纪,其实是思想意识上给自己“开小灶”、找借口的表现。
基层党员干部不能因为处“江湖之远”就心存侥幸。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人在做、天在看”。“天”是什么?“天”就是党和人民。当前,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通网上举报、“随手拍”“一键通”等,方便快捷,基本实现了全社会、全天候、全覆盖。这种形势下,如果还在为“偶尔”打了擦边球而感到庆幸,进而将“偶尔”当“常态”,想方设法捞取好处,变着法儿与民争利,肆无忌惮、恣意妄为,摔得头破血流、受到党规党纪严惩是迟早的事。
基层党员干部不能因为“能量有限”而降低履职标准。基层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多是具体的,对于党员干部来讲,解决了可能算不上大的政绩,但是对群众自身来讲,可能就是天大的事,是影响家庭幸福、群众获得感和对反腐败认可度的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把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不打折扣地执行到位,基层党员干部其实不是“能量有限”,而是具有“超强能量”。肩负如此重任,党员干部怎可有“管的都是小事、犯的都是小错”的思想?时刻牢记宗旨,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扎实履职尽责,不论何种职务、岗位,都可以发挥巨大能量,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
遵规守纪没有“例外”,正风肃纪也没有 “禁区”。身处基层一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率先严格守纪律、讲规矩,带头讲党性、讲政治。这样,涓涓溪水才能汇成一股洪流,在群众心中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让党的执政根基更加坚实。(程贯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