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十二届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有关精神,全面总结全省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重点任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夏红民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周立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伟,省法院院长霍敏,省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雷云等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积极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开展各领域专项行动,推动惩治腐败取得新成效,协作配合产生新动能,涉外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把准新时代新征程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要坚持全周期理念,一体推进“三不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扎实推进清廉山东建设。要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持续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坚决查处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再压实,办案再发力,整改再落实。要激发改革动力,加强法法衔接,推进重点改革,强化基础保障,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要履职尽责,合力织密“天网”,持续加大追逃防逃追赃力度。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精准定位,自觉在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开展工作,深想一层、前靠一步、严把一关,构建上下协同、左右贯通的工作格局,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以及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成员、联络员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