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山东省纪委通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济南市市中区委原书记朱红方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朱红方先后3次到具有会所性质的餐厅接受企业老板宴请。朱红方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济宁市委原副秘书长程大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程大志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现金、购物卡共计8.6万元。程大志同时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枣庄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洪军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马洪军任枣庄市工商局党组成员期间,违规使用办公室、休息室各一处,面积超出标准39.1平方米,在2013年枣庄市清理办公用房时未按要求腾退,并违规使用至2017年6月。2016年11月,马洪军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从事一般公务活动。马洪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淄博市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边继俊违规借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问题。2017年1月,边继俊先后两次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从单位财务借款共计1.8万元,购买4箱68度五粮液酒用于个人消费。边继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相关借款。
  莱芜市莱城区环保局副主任科员李鑫违规使用公车、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7月,李鑫在带队检查工作期间,提前联系并乘坐环保执法车辆到下属监管企业食堂就餐。李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相关费用。
  烟台市牟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任光辉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10月,任光辉向组织报备称拟于11月5日为女儿操办婚宴18桌,宴请180人。在实际宴请过程中,任光辉采取提前、分批的方式先后4次共设宴34桌、宴请300余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1.64万元,并安排其单位工作人员从事婚宴服务工作,且事后向组织提供虚假宴请名单。任光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省委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一刻不停歇纠正“四风”,刹住了面上享乐奢靡歪风,扭转了不正之风惯性,作风建设成效有口皆碑,成为党的建设一张亮丽名片。但是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不良作风树倒根存,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上述6起问题,违纪行为全部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其中5起发生在或持续到2017年,是典型的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这充分说明有的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对中央和省委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自认为采取变通变异方式就能够逃避监督,必须受到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纠正“四风”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彰显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和政治定力。各级党委(党组)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四风”问题抓早抓小、惩前毖后,严抓严管、守土尽责,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一刻不松、半步不退,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通报曝光案例进行自查,进一步重温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相关要求,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自觉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能不能做到行动自觉和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在清正廉洁过年过节上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