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廉政风险防范

​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

1、虚构外协业务。个别教师在获得课题后,通过分包“子课题”的方式获利,或通过与外协单位合作的方式套取科研经费。

案例:浙江大学原教授陈英旭将科研经费划入自己控制的公司,采用编制虚假预算、虚假发票冲账,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冲账套取国拨科研经费,贪污945万余元,被判刑10年。

2、虚假发票报销。即通过报销假发票、编造发票或利用与课题无关的发票套取科研经费。

案例:山东大学刘兆平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8万元,被判刑13年。刘兆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张某某预谋后,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9月,由山东东魅商贸有限公司孙某某虚开17张试剂发票,金额共计150余万元,在山东大学报销后全部支付给东魅公司,用于支付刘兆平个人经营的山东欣博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从东魅公司购买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设备款130余万元。2011年8月,由东魅公司孙某某从济南聚蚨隆经贸有限公司虚开两张试剂发票,金额共计19万余元,在山东大学报销后全部支付给聚蚨隆公司,此后该款全部转至刘兆平妻子刘某甲的个人银行卡。除了虚开发票套取经费外,刘兆平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把购买实验犬、“麸皮、次粉”等杂七杂八的发票,在山大报销后挪作他用,有的用来支付自己公司的劳务费,有的用来支付公司的工程款。

3、违规转移、转拨经费。

案例:安徽农业大学茶与食品科技学院茶叶系主任、教授李立祥涉嫌虚列支出转移并侵占科研项目经费问题。李立祥2012年在科研经费支出中虚构材料采购事项,将科研项目33.26万元分批从安徽农业大学账户转移到与其合作企业的账户,套取科研经费20万元,违反有关规定。鉴于李立祥能配合调查,主动退回全部款项,安徽农业大学研究决定给予李立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免去系主任职务。

4、虚列劳务费。个别研究生导师每月给所带研究生发放一定金额的助研酬金,后又要求学生返还一部分给导师,以从中谋取私利或挪作他用。

案例: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宋茂强借用亲戚、老乡身份证办理银行存折,以“校外劳务人员”的身份冒名领取劳务费,将68万元科研经费据为己有,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5、其他方式套取科研经费。利用设备材料采购套取经费、虚假合同骗取科研经费或配套奖励资金、管理服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科研经费等。

案例: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以虚假采购耗材的方式向一家生物技术公司支付264万余元,涉嫌贪污,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主要原因:

NO.1 对科研经费的性质及用途认识存在误区

一些专家、学者、教授对科研经费的性质及用途的认识上存在误区,甚至潜意识中认为课题既然是自己申请下来的,经费就该进个人腰包的错误思想。这就使得一些人在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随意性比较大,主观性比较强,在不知不觉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却不自知。更有甚者,已经违反纪律受到处分,仍然认识不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

NO.2 相关规章制度未能严格落实与执行

国家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对科研经费的报销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论是课题组负责人,还是课题组成员、行政助手,对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的相关制度的认识存在不到位、甚至是根本不知道的现象。这就导致因不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规范使用科研经费而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

NO.3 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的监管意识不够

根据现有规章制度,职能部门、相关院系负责人、课题项目负责人等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过程中,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还应做好协调与配合,处理好管理与监管的责任。现实情况通常是相关单位及个人只是注重自身的管理及使用职能的履行,例如获取项目、票据的审核及结算等,对于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预算、票据所列明细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等缺乏明显的监管意识。

 

防范举措:

NO.1 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将与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规程等向广大教师进行宣讲,教育引导他们切实明确科研经费的性质及用途,牢固树立“科研经费姓公不姓私”的观念,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科研经费。

要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和提醒教育,切实起到通报一事规范一域、通报一人震慑四邻的作用,不断提升科研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

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教育职能,要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要用好第一种形态,早预防早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NO.2 健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

全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将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度融入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工作中。

要进一步完善涵盖学校职能部门、院(系)、项目负责人的分级管理体制,构建既能充分调动积极性,又具约束力、程序规范、权责清晰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明确”的管理监督机制。

注重前移关口,积极建立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提醒科研项目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避免发生类似问题,以风险预警有效防控科研经费使用风险。

NO.3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置

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因未能按照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工作、甚至是明知是违规仍存侥幸心理等导致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坚持挺纪在前,毫不犹豫地进行查处,切实严明纪律和规矩。

要加强对违纪违规处置结果的运用,运用多种途径广而告之,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供坚强保障,营造更加优良的校园政治生态和学术生态。

 

来源:东南大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