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次受贿781万! ——山东科技大学原校长任廷琦狂贪纪实

2017年11月10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官网发布了山东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任廷琦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的通报。由此,任廷琦成为十九大后山东首位落马的厅官。2018年8月15日上午,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科技大学原校长任廷琦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任廷琦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对任廷琦受贿犯罪所得赃款390.594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任廷琦受贿犯罪所得赃款390.757871万元,上缴国库。这是山东监委移送司法机关第一案。

从主政三校、光环加身的高校校长,一朝坠入违纪违法的深渊,这位曾在烟台、曲阜、青岛等地任职的正厅级官员落马案件细节逐渐浮出水面。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拨付工程款、升学就业、调换专业、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54次收受、索要现金、银行卡、房屋等财物折合人民币781万余元。如此疯狂的受贿犯罪,竟发生在本应是纯净之地的"象牙塔"内……

针对我国原子分子物理的现状,他曾带领团队开展研究工作,成绩斐然,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他 38 岁任副厅级干部,42 岁官至正厅级,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是山东科技大学原子分子物理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然而就是这样一名头顶诸多光环的专家学者,却利用担任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据泰安市检察院指控,2005 年 3 月至 2017 年 10 月,被告人任廷琦在担任烟台师范学院院长,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山东科技大学校长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拨付工程款、升学就业、调换专业、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由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 54 次收受、索取上述单位、个人所给予的现金、银行卡、房屋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781 万余元。

主政三校风光无限

任廷琦,1960 年 10 月出生,山东牟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 年 7 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物理系理论物理专业。因学习成绩优异,被组织分配到莱阳农学院任教。

早年的任廷琦好学上进、勤于研究,在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同时,致力于原子与分子物理、凝聚态物理等领域的科研工作,曾主持和参与完成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山东省基金课题和山东省教委应用课题。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80 余篇,其中 26 篇被 SCI 收录。获得多项科技奖励,被评定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贪腐官员在庭审中经常说的一句话是"穷怕了",而任廷琦好像不在此列。据任廷琦说,他从小生活不能说是锦衣玉食那也是衣食无忧,从当老师以后家里从来就没有缺过钱。

从 2003 年 10 月开始至 2017 年 11 月落马,任廷琦先后担任烟台师范学院院长,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山东科技大学校长等职务。

"象牙塔"本应是纯净之地,是什么原因让任廷琦"不自觉地滑入到违纪违法的深渊"?

工程项目成"聚宝盆"

2005 年 3 月,烟台师范学院准备建设学生公寓和餐厅。为了顺利承揽到这两个工程项目,建筑公司老板马某来到时任烟台师范学院院长任廷琦的办公室,一番寒暄后把一张存有 1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递到了任廷琦的手上,请他给予帮助和照顾。任廷琦接过银行卡,爽快地答应会积极帮忙。正是从这次开始,任廷琦由一名学者型大学校长,一步步走向贪腐的深渊。

任廷琦受贿的"大头"发生在工程基建领域,而"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放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2016 年 4 月,曹某为感谢任廷琦的帮忙,使其在山东科技大学承包的工程项目相关款项及时拨付到位,把事先准备好的 100 万元现金放在白色泡沫海鲜盒内,安排专人送到任廷琦家中。当任廷琦打开送来的海鲜盒,看到整整齐齐码着的 100 万元现金时,多少有些吃惊和胆怯。于是,他赶紧给曹某打去电话说:"钱太多了吧?"曹某却安慰说:"放心吧,没事的。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胆怯心理最终没能战胜金钱的诱惑,任廷琦紧接着就把 100 万元现金放进了卧室的保险柜内。

据统计,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廷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曹某承建的工程项目款项拨付提供帮助,先后 15 次收受或索要曹某给予的钱款,合计人民币 310 万元。

从以前的小打小闹、小恩小惠,到一次性收受 100 万元,任廷琦的"胃口"越来越大,在贪腐的道路上也越走越远。

2016 年 6 月的一天,在收下工程承包商于某给予的 10 万元感谢费后,任廷琦竟然对于某说,此前曹某为感谢其提供的帮助,曾送给自己 100 万元,而承建同样的工程,于某却给这么少,简直是打发要饭的。此后,他便变着花样地多次向于某索要现金。

据统计,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廷琦为于某的合作单位承揽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公寓土石方及基坑支护项目、人才公寓二标段提供帮助,先后 12 次收受或索取于某给予的人民币、美金、购物卡、房屋装修和家具购置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184 万余元。

调换专业当"提款机"

坐在高校管理者的位子上,任廷琦不仅利用学校的基建项目收受承包商的钱财,还将学生入学、调换专业等都变成自己的"提款机"。

检察机关指控,2005 年 3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廷琦帮助烟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烟台师范学院南区 5 号楼学生公寓和北区学生餐厅、鲁东大学生化教学实验楼工程,并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的女儿、马某朋友的儿子顺利考入曲阜师范大学并调换专业提供帮助,先后 10 次收受、索取马某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202 万余元,其中包括一套价值 64 万余元的住宅。

"因为招考的艺术生和体育生的文化课分数较低,先将艺术生、体育生录取到学校后,再利用校长职权,指使有关人员将学生转到其他专业。按照正常录取的分数线,这些考生是绝对考不上所转专业的。"任廷琦在庭审中供述说。

2006 年 12 月至 2007 年 8 月,在担任曲阜师范大学校长期间,任廷琦帮助陈某女儿考取曲师大并调换专业,先后 2 次通过其特定关系人张某或其本人直接收受陈某给予的人民币 12 万元。

2008 年 6 月,马某女儿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被曲师大录取。马某找到任廷琦,在他的帮助下,马某女儿如愿调换了专业。两年后,马某朋友的儿子也以相同的手段在曲师大调换了专业。

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廷琦在担任山东科技大学校长期间,为范某女儿能到山东科技大学工作、考取山东科技大学事业编提供帮助,先后6次索取或收受范某通过刘某给予的37万元感谢费。

2012年,于某花费30余万元为任廷琦装修了位于青岛的一套房产。任廷琦为了掩人耳目,在装修完工后,让于某给自己30万元现金,然后再把这30万元存回到于某的账户上,这样一来,就"形成"了30万元装修款是任廷琦如数支付的"事实"。

庭审中,任廷琦辩称,涉案款项中有一部分金额是借款或正常的人情往来,并非受贿所得。他之所以敢在法庭上提出如此辩解,是因为他早就"有所准备"——在实施受贿犯罪的过程中,为了模糊概念、掩盖事实,他真是动了不少"心思"。

2017 年 9 月至 10 月,任廷琦先后 3 次向曹某索要人民币 73 万元。在索要其中的 50 万元时,任廷琦打过一张借条。曹某证实,转款 50 万元后,任廷琦的确出具了一张 50 万元的借条,但借条上并没有写明约定还款利息,也没有说明用途。在曹某看来,任廷琦所谓的"借"只是个托辞幌子,实际上就是要钱。

任廷琦自以为非常聪明的"瞒天过海"招数可谓机关算尽,可到头来终究没能逃过办案人员的"火眼金睛"。

法院经审理认为,任廷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任廷琦具有索取贿赂的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任廷琦归案后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索贿、受贿事实,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80 万元,并对其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悉,此案为山东省监察委移送司法机关的第一案,泰安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在提起公诉前,就做足了功课。庭审从2018年8月15日上午9时开始一直到结束,任廷琦大部分时间都在低头聆听。在庭审最后陈述时,他表示认罪伏法。

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检察官赵文涛:任廷琦从一名学者型大学校长,一步步堕落为贪图钱财、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深刻剖析其违纪违法主要表现和思想根源,对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高校领导干部修身律己、慎独用权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任廷琦在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同时,致力于原子与分子物理、凝聚态物理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且建树颇多。从任廷琦的简历和工作成就看出,年轻时期的任廷琦可谓风华正茂、前途无限。但短短十几年便锒铛入狱,是他有才无德、自甘堕落的必然结果。

意大利诗人但丁说过:"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由此可见,知识固然重要,但领导干部有才无德更可怕。中华民族历来崇尚道德,也最需要道德高尚的有知识的人。领导干部如果在修身律己中忽视道德的修养,即使学富五车、满腹经纶,也只会因腐败堕落留下骂名。

有才无德,其行不远矣!反思当前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腐败轨迹,大多数人的问题都是出在了"德"的缺失上。为政以德,正心修身。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知古鉴今、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矩、守戒律,决不能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成敛财聚财的筹码,更不能忘记组织的信任和重托,无法无天、胆大妄为、滥用职权,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巨大损失,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

附:伍廷琦在庭审现场的忏悔

尊敬的审判长,尊敬的审判员,我叫任廷琦,捕前任山东科技大学校长,应该说我是一名专家性的党员领导干部,我参加工作一直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对教育事业有着深厚的感情,同时在科学研究,教学管理也做出了很多的成绩,获得了教学科研方面的奖项,我曾经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我99年在不到40岁的时候提拔为烟台师范学院副院长,43岁提拔烟台师范学院校长,应该说干校长之初由于自己没有注意三观的改造,没有严格要求自己,仍然把自己等同普通教授,普通老百姓,放松了自己对自己的要求,加上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自觉不自觉的滑入到违纪违法的深渊,这主要是由于自己放纵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再加上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知之甚少……这个事情发生后我痛心疾首,悔不当初,整天以泪洗面,当时就抱定一个想法,积极配合纪委组织部门工作,把自己整个曝光于组织之下,当时非常配合组织部门工作,主动坦白供述了我的所有犯罪事实,我想争取一个好的态度,争取立功表现,争取组织宽大处理,好好改造,争取司法部门的宽大处理,所以在很短时间内把所有犯罪事实全部供述了,供述完了以后自己也感觉非常轻松,也非常解脱,因为这些事情压得我很难受,喘不过气来,整天提心吊胆。

我知道我这个事情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组织的信任,对不起我任职高校广大师生员工和广大的校友,因为我培养了他们,但是由于我的犯罪及犯罪事实对他们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深深的内疚、自责、悔恨,甚至痛不欲生,我也对不起庄严而神圣的法律,我践踏了法律,我向组织,向司法部门,向我任职高校的广大师生员工忏悔、悔罪,对不起他们,我更对不起我的家人,尤其是我的妻子,她身患癌症5、6年,由于我的过错,让她孤苦伶仃,在外无人照顾,我辜负了她对我的信任和信赖,我很对不起我的妻子。……我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没有把党纪国法挺在前面,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我很内疚、自责,悔不当初,我向庄严的法庭悔罪,我认罪。我虔诚的向法律道歉,请求法律的严惩。(据庭审中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