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荣成市夏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郑鲁东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照宇抄袭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交流材料问题。2017年11月,夏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郑鲁东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照宇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过程中,没有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撰写学习体会,而是从网络下载文章修改个别语句作为交流材料。郑鲁东、王照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乳山市扶贫办原副主任高会明等人在扶贫项目验收工作中走过场问题。2016年11月,时任乳山市扶贫办副主任高会明、乳山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刘忠庆、乳山市畜牧局工作人员陶永明、乳山市农业局工作人员牟晶晶、乳山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张忠伟等5人在对诸往镇王家疃村扶贫项目进行实地验收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走形式、走过场,致使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通过了验收。高会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刘忠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陶永明、牟晶晶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张忠伟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调整工作岗位处理。
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皇冠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中队长孙晓波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皇冠执法中队先后10余次接到群众关于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投诉,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消极应付,致使群众投诉不断,造成不良影响。孙晓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威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