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3日,经中共德州市委批准,中共德州市纪委、德州市监委对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林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5月25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李林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林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不收敛、不收手,数额特别巨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近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德州市纪委常委会、德州市监委委务会研究,报中共德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林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