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8月26日—27日,在聊城市纪委监委协助下,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检查组对标《山东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执行是否到位、文书是否规范、装订是否齐全等8个方面对2017年以来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落实整改落实。

本次案件质量自查立足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结果运用,以查错、纠错、补错和防止错误的重复发生为目的,进一步提升了案件查办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有力推进了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