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学校行风建设,推动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近日,学校党委、行政联合制定下发了《2011年聊城大学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有效规范办学行为,着力解决群众高度关注的考试招生、教育收费、教风学风、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和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内涵提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
《方案》提出,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自觉接受学校师生员工和家庭、社会的监督;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岗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以建促防,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严密实施,严肃纪律。
为加强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程玉海和党委副书记、校长李喆任组长,学校其他领导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对行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并对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具体负责全校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计划、宣传报道、信息收集、情况上报、联络协调和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学校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上级和学校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高校行风民主评议、加强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高度重视此次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与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营造良好学风校风、落实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维护教育形象、创建文明行业、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认真抓紧抓好。各单位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领导要靠上抓、负总责,认真抓好本单位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本次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采取各单位自评为主、学校督导检查的方法进行,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接受评议、落实整改四个阶段,从6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主要评议内容有八个方面,分别是党务校(院)务公开、内部管理、经费使用和规范收费、考试招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道德、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