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度过一个文明、祥和、廉洁、节俭的元旦和春节,校纪委、监察室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和校内各单位要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期间是廉洁自律问题的易发多发时段,也是结合实际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有利时机。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结合节日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重申和强调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从业和艰苦奋斗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观念,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把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党性党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通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本着文明、健康、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努力营造廉洁文明、健康和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格控制接待支出费用,学校内部及与关系单位之间一律不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相互拜年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坚决禁止各单位在校内以赠送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形式的走访和拜访,不允许任何人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许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许以任何借口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旅游、观光特别是公款出国(境)旅游,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关注民生,深入基层和师生员工,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要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认真解决困难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安排好他们的生活;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扎实稳妥地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通知强调指出,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作好表率。财务、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审核监督。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