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预警防控,有效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近日,我校制定印发了《聊城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是源头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进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权力运行监控、源头治理预防、纠风治乱、从严治腐惩戒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学校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分为工作启动、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考核防控效果和完善操作规程五个阶段,主要内容是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念和方法,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制订制度、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调整修正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管理。
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各单位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