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我校在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专题工作会议。校党委副书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传光,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孔祥华,党委组织部部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昭风出席会议。
纪委副书记、党委督查室主任、督导组组长马泽生宣读了《聊城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方案》,明确了督导组的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并对督导工作的方式、原则,以及督导组的工作分工进行了安排。
孔祥华要求督导组成员,一要充分认识督导工作的重要性;二要履行好七项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十九项工作任务;三要严格执行五项工作要求,遵守六条工作纪律;四要建立督导工作和会议制度,内部通报制度;五要做到本职工作、督导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提高”。
徐传光对如何做好督导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与否,督导工作很关键。一、“打铁还需自身硬”。督导组成员在学习上要严格要求自己,要先学一步,全面领会和掌握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二、真抓严管不放松。党委明确了“双向追究”的工作机制,督导组一定要认真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确保“五个不放过”,严禁走过场现象发生;三、工作要细致扎实。督导组成员要尽快进入角色,按照“严”“真”“实”的要求,履行好督导工作职责,严把质量关;四、下气力求实效。督导组成员要善于从活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边学边改、边整边改贯穿于督导工作的始终。
为保证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取得实效,领导小组抽调13名干部组成六个督导组,将对我校37个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
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下午的专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