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 查 通 报
2014年第3期(总第5期)
聊城大学党委督查室 2014年4月29日
关于五项工作的督查通报
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构建大督查格局工作方案》,经学校领导同意,党委督查室于3月2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专项工作督导督查的通知》。4月23日,由校纪委委员、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新闻媒体记者20人组成的四个督查组,分别对全校25个学院(部)和40个部门进行了现场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内容和方式: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提速增效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禁烟规定执行情况,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和公车使用与管理情况。督查组采取现场查督查方式,分别到办公楼、教学楼等检查各单位出勤情况和在岗人员工作情况,并对迟到、早退、请假和旷工情况进行登记。同时,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了解五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和相关制度建设与管理情况。督查结束后,各小组分别召开总结会,梳理、汇总检查的有关情况,总结交流检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查找并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整体情况:五项督查内容在实地检查中总体呈现良好和正常状态。一是各单位贯彻落实学校提速增效会议精神,严格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等有许多新举措、新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二是各单位对学校的督导督查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与配合,自觉接受督查和通过督查推进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本次督导督查涉及内容多,且实现了学校各学院、部门全覆盖。
三、主要做法: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提速增效会议和关于校园禁烟通知精神,在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与管理中联系单位自身实际,狠抓工作落实,效果明显。
(1)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把为师生好好服务落到实处。文学院、政管学院等单位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办公室;外语学院设立了院领导接待日、学生事务咨询室;数学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院风,提速增效的若干规定》、材料学院制定了《日常工作要求》、历史文化学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院风建设、提升工作效率的若干规定》;农学院实行了《院领导、中层干部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组建了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系主任、辅导员参加的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环规学院制定了《提速增效暨领导督查督导带班制度》,班子成员每人带班一天;学生工作处制作了工作流程图宣传板,并在各办公室门外悬挂服务牌,公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联系电话,通过留言板告知工作日程等,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另外,学生处还制定了《辅导员队伍作风建设十条规定》,对辅导员工作作风提出了明确要求。
(2)加强考勤,严肃工作纪律,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数学院、农学院、生科院制定了教职工考勤制度;外语学院领导实行了带班制,每天检查管理人员和师生出勤情况;汽车学院实行了全员坐班制,每周签报到表;高新技术总公司和物业中心根据单位工作特点,通过人脸识别和指纹电子设备方式进行考勤,每周统计并公布出勤情况,考勤与工资挂钩。
(3)加强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严格执行学校禁烟规定。外语学院、文学院、教科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政管学院、农学院、生科院、环规学院、汽车学院、建工学院、后备军官学院、东校办公楼(AB座)、团委、学生处、图书馆、实验中心、离退休工作处等单位均在各楼层设置了楼内禁烟的标示。西校区10#教学楼、11#教学楼在一楼大厅设置了无烟区标志。
(4)进一步加大了对公车使用和公务接待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数学院、生科院和环规学院作出了“院长、书记批准,办公室联系派车”的规定;生科院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各学院(部门)领导能够自觉执行“书记、院(处)长会签制度”,在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方面做到严把关、不违规、不超标。
四、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督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在五项工作中还存在贯彻不到位或没有全部落实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坐班制)人员仍有迟到、早退现象。个别单位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尚未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有单位上班时间个别办公室没人,单位负责人且不能说明原因;也有个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或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
(2)有些单位没有设置禁烟标识。有六个学院和两个部门的办公楼未在公共场所或醒目位置设置或张贴禁烟标示,有的单位没有在各楼层设置禁烟标示。仍有在办公室或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等校内建筑物内抽烟的现象。
(3)有些单位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的审批和登记制度尚不健全。多数单位在安排公务接待和使用公车时,沿用单位约定俗成的办法,还没有将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管理中的各个环节,如:申报、审批、登记、备案等以制度的形式国定下来,没有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等情况的详细记录。
五、几点建议和要求:
(1)有条件的学院可学习文学院、政管学院的经验,以办公用房调整为契机,建立“一站式”服务办公室。
(2)要根据学校《关于实施考勤公示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做到检查、公示、点名通报等经常化、制度化。坚决纠正迟到、早退、旷工等纪律松弛和涣散现象,让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不忙私事等成为自觉、成为习惯。
(3)要建章立制,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对禁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有关学院、部门要尽快设置禁烟标识,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多个单位共用同一楼宇、楼层的,由使用单位协商制作完成。禁烟标示图样可在宣传部《红旗在线》网站下载。
(4)要结合单位、部门实际,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的管理。严禁违规接待、违规用车,严禁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
专项工作督导督查组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