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补考测试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按照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总体安排,定于9月下旬组织补考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测试对象

7月集中测试时,成绩不合格和应考未考的全校副处级、正处级党员干部。

二、测试安排

 1.9月5至9,测试人员通过点击聊大新闻网通知公告栏、纪委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补考测试的通知》,也可直接登录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山东省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报名注册;912日上午10时后测试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打印准考证;9月下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补考测试选择济南考点。测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按时注册报名和参加补考的,视为自愿放弃。

3.补考测试题新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内容。测试题在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上线,测试人员可按照身份类别选择相应试题自主下载、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

4.补考测试工作由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统一组织,测试时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巡考组进行巡考。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7月集中测试时成绩不合格和应考未考的党员干部的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补试工作。

2.有关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准备和参加集中补试。要把严肃测试纪律作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检验,对替考、作弊者一律取消成绩并严肃处理。

 

有关工作联系人:张桂华,联系电话:8239189

 

 

                    聊城大学纪委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6年9月5
附:山东省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