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下发廉洁过“双节”通知

 

 近日,学校纪委、监察室下发《通知》,要求单位认真落实中央、中纪委和山东省委、省纪委关于节俭文明廉洁过元旦春节的各项要求,讲纪律守规矩,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营造廉洁文明、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党规上远离违纪红线;要进一步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对各种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发挥表率作用;纪检、监察、财务和审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及时受理各种信访举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查究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