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党委决定由党委常委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党风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途径。党委要求,廉政谈话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廉”和“责”两个主题,围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党的六项纪律,自觉勤政廉政,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认真查摆在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风险等,明确整改措施要求,督促领导干部提高主体责任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切实改进作风,自觉廉洁从政。
谈话分批次进行,本学期末完成第一批谈话,到2018年底分批次完成全部谈话。